为进一步深化新投集团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集团内部公开竞聘管理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竞争上岗选拔任用管理岗位3个,共计3人,具体岗位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17:00
三、竞聘范围
新投集团及下属企业(含参控股公司)全体在岗职工(不含外借和劳务派遣员工)
四、任职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认同企业文化。
2.具有创新意识、敢作敢为、开拓进取、市场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能推进集团改革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
3.具有一定的治理能力、全局观念、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团队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公私分明,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二)资格要求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竞聘集团下属企业班子成员正职的,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相关管理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并在同层级副职岗位任职应当满1年;竞聘下属企业班子成员副职和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能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集团发展战略,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
5.在重大专项、重大改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为集团改革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可以突破年龄、学历、任职年限破格使用,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新投集团管理人员内部公开竞聘计划》(自行下载附件1)。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
1.职工群众认可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评定为待改进及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5.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担任管理人员的。
上述选拔任用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学历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五、薪酬待遇
按照新投集团及下属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六、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个人报名、组织推荐、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能力测试(面试)、组织考察、结果公示和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竞聘程序进行中,如因竞聘者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或3次电话联系不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视为主动放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填报《新投集团内部竞聘报名表》,最多可参加两个岗位。将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以及证明个人从业经历的资料在报名时间内报至集团党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黎老师,电话0816-6339682)。
2.组织推荐:由被推荐人所在党组织进行推荐,被推荐人自行下载填报《新投集团内部竞聘组织推荐表》,征求所在党组织意见及纪委廉政意见后,将竞聘材料在报名时间内报至集团党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3.民主推荐:由被推荐人所在中心或单位进行推荐,被推荐人自行下载填报《新投集团内部竞聘民主推荐表》,征求所在中心或单位意见及纪委廉政意见后,将竞聘材料在报名时间内报至集团党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资格审查:集团党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信息汇总、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竞争上岗全过程。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竞聘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逾期未通知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二)组织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环节。通过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及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测评成绩在竞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集团内外部监督。
(三)组织考察
集团党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测评成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察对象,由集团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必要时查看审计、巡视巡察以及相关专项检查情况)、人事档案审核等。
(四)任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结果,对竞聘者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研究,将拟聘用人员在竞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集团内外部监督。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其聘用的,由集团党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通过公示人员,逾期未通知即为未通过公示人员。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和劳动合同。
七、岗位管理
(一)聘期
集团下属公司中层(含副职),任职试用期1年,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调整至其他岗位的则按新岗位重新计算相应任职试用期。
下属企业班子成员实行契约化管理,聘期3年。聘期内因工作需要、表现优秀晋升或无法胜任当前聘任岗位需调整的,实行常规动态聘任,任职试用期1年,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调整至其他岗位的则按新岗位重新计算相应任职试用期。3年期满后且连续3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后征求纪委党风廉政意见可续聘,周期仍为3年,仍实行动态管理。
(二)考核
岗位聘任考核,参照集团具体规定执行。
八、报名方式
1.凡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竞聘者,自行下载填报《新投集团内部竞聘报名表》《新投集团内部竞聘组织推荐表》《新投集团内部竞聘民主推荐表》(详见附件2),将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以及证明个人从业经历的资料,在报名时间内报至集团党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处。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与竞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2.竞聘者本次最多可参加两个岗位竞聘报名,多于2个岗位报名的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党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黎老师 电话:0816-6339682
九、监督投诉渠道
新投集团纪检办公室 电话:0816-29687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