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新投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是2024年新澳门官方网站的全资国有企业,是新投集团实现“产业助推器、建设主力军、城市运营商”发展定位的“建设主力军”。
绵阳新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检测公司”)是由新投建设开发公司与和四川中核艾瑞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主要从事绵阳市房建和市政工程的检测业务。
为新瑞检测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引才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新投建设开发公司现面向外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根据人员应聘岗位情况,在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工作,名额分布如下(详见附件1《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所属控股公司2023年第一批次人力资源需求外部公开招聘计划》)。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8日17:00(10个工作日)。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同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
4.无失信行为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非法组织。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的,年龄应为50周岁及以下。应聘基础管理岗位的,年龄应为45周岁及以下。
7.服从新投建设开发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安排。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专业条件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符合《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所属控股公司2023年第一批次人力资源需求外部公开招聘计划》相关学历及专业要求。检测员属生产一线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1.属于在新投集团高管的主要利害关系人的人员。具体包括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2.新投集团(含所属公司)在编在岗管理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学历等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4月30日。
四、薪酬待遇
按照新瑞检测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通讯补贴、工会慰问及法定节假日等福利。薪酬标准详见《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所属控股公司2023年第一批次人力资源需求外部公开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试(初试、复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公示和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程序进行中,如因应聘者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或3次电话联系不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视为主动放弃。
(一)自愿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愿报名: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均可报名。
资格审查: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录用后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任何时候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束后,新投建设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逾期未通知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各招聘岗位参加初试测评人数与需求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低于此比例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确定继续组织初试测评或取消本次招聘,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适岗能力测试
适岗能力测试分为初试、复试、背景调查和体检。
1.初试:招聘应届毕业生的检测员岗位测评方式为面试,其他岗位测评方式为笔试。测评分值均为100分,占应聘者最终测评得分的40%。
笔试:笔试测评着重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由新投建设开发公司组织实施,以书面答题方式进行。
面试:面试测评着重考察应聘者临场反应以及相关背景知识,由新投建设开发公司组织实施,以面谈方式进行。
初试测评具体安排详见《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所属控股公司2023年第一批次人力资源需求外部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初试须知》(初试前3天,由新投建设开发公司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
复试测评人选确定:初试测评结束后,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筛选比例为各招聘岗位建议复试人数与需求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低于此比例,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确定继续组织复试测评或取消本次招聘,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初试测评结果公示:初试测评结束后,初试测评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同步新投建设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挂网公告当天电话通知通过初试测评人员,逾期未通知即为未通过初试测评人员。如遇电话通知当天通过初试测评人员主动放弃复试,则按初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顺位递补一次(逾期主动放弃的不再顺位递补),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复试:测评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评分值为100分,占应聘者最终测评得分的60%。
复试测评具体安排详见《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所属控股公司2023年第一批次人力资源需求外部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复试须知》(复试前3天,由新投建设开发公司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
背景调查人选确定:复试测评结束后,应聘者最终测评得分(即初试和复试加权得分=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在最终测评得分≥60分的应聘者中确定拟背景调查人员(各招聘岗位背景调查人数与需求人数之比为1:1;若最终测评得分相同,以复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复试测评结果公示:复试测评结束后,应聘者最终测评得分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同步新投建设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挂网公告当天电话通知通过复试测评人员,逾期未通知即为未通过复试测评人员。
3.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背景调查专业机构对拟背调人员实施背景调查。
顺位递补:因背调人员主动放弃或背调未通过而出现的缺额,根据新投建设开发公司的实际工作需求,新投建设开发公司在征求应聘者个人意愿后,按应聘者最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在最终测评得分≥60分的应聘者中顺位递补一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体检: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反馈的背景调查情况,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原则上,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顺位递补:因体检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新投建设开发公司的实际工作需求,新投建设开发公司在征求应聘者个人意愿后,按应聘者最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在最终测评得分≥60分的应聘者中顺位递补一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结果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初试、复试、背景调查和体检结果,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研究,经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支委会审议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相同渠道挂网公告,公示期为5个(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或3个(基础管理岗位)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决定录用
1.录用通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新投建设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通过公示人员,逾期未通知即为未通过公示人员。
2.聘用及试用期管理
被聘用人员应按入职通知书约定时间到聘用岗位所在的用人单位(新瑞检测公司)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薪酬按用人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浮动),不按约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度应发工资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实习生身份到用人单位实习,享受实习工资和餐费补贴,待取得毕业证书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薪酬及试用期管理等按上述规定执行。
六、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自行下载填报《绵阳新投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职位申请表》(详见附件2),将职位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以及证明个人从业经历的资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文件包命名格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按照《新投建设开发公司所属公司2023年第一批次人力资源需求外部公开招聘计划》发送至对应招聘邮箱。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应聘者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岗位应聘者按简历投递时间先后顺序以第一次应聘岗位为准予以资格审查。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475111628
七、监督投诉渠道
新投建设开发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816-5097666。
附件: